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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食品冷冻库经营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冷冻冷藏业是食品冷链物流业态的重要环节,是监管工作的风险点和难点,事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大局,为规范食品冷冻库的经营行为,加强冷冻食品监管,急需尽快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对经营各方主体的性质界定、责任义务以及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进行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冷冻库经营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今年4月开始,我局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深入调研,召开意见征集座谈会,多次征求局内相关业务处室、县(市)区各市场监管局的意见后,起草了《福州市食品冷冻库经营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共七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规定了食品冷冻库的仓储要求,应符合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的要求。 

  二是规定了冷链市场开办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三是规定了食品冷冻库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四是规定了食品冷冻库出租业主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五是规定了冷冻食品经营者责任义务(包括自有冷库的食品经营者和向第三方承租承借冷库的食品经营者)。 

  六是对冷冻库及冷冻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指导。 

  七是对《意见》中用语的含义进行了解释。 

  《意见》突出冷链市场开办方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首次引入冷链市场的概念,明确为经营者提供专门的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储存食品,始终处于低温状态并进行冷藏、冷冻食品集中交易的场所称为冷链市场。